桂民公告〔2019〕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
| 发文单位: | 成文日期: |
| 标 题: 桂民公告〔2019〕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 | |
| 发文字号:桂民公告〔2019〕1号 | 发布日期: 2019年10月28日 |
桂民公告〔2019〕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》(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23 号)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》(桂民办发〔 2018 〕 4 号)的规定,自治区民政厅对以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经清理,决定对 1 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。现将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。
附件: 1.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x
-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x
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
2019 年 10 月 18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