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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民公告〔2019〕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

桂民公告〔2019〕1号
2019-10-28
发文单位:成文日期:
标 题: 桂民公告〔2019〕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
发文字号:桂民公告〔2019〕1号发布日期: 2019年10月28日

桂民公告〔2019〕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
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》(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23 号)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》(桂民办发〔 2018 〕 4 号)的规定,自治区民政厅对以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经清理,决定对 1 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。现将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。

附件: 1.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x

  1.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x

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
2019 年 10 月 18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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